今之「專利」,只是一種「商政手段」。有與無,又有什麼分別?商之傷人,政治愚人。
「專業用」,已為「第六代」。問題是視窗的「中文字型」有問題,有碼無「正」字何用?此是「結構」上問題,在「西人系統」下,可改善些什麼?難道要「配合」系統把「倉頡輸入法」洋化,就是「好」的改進與加強?
正如閣下為文,段首加空也不用,這不正是「中文西化」的風格嗎?連這一點為文小常識也不懂,一葉知秋,還談什麼「改進中文輸入法」?
人各有志,可矣!閣下有能力,獨立發展,又有何不可?
twish 於 2-12-2006 11:45 AM 寫道:
今以一小故事終止無謂之口水!
据聞美國一專利局長於愛迪生發明電燈后,呈請上級裁撤專利局,其理「所有應發明者均已發明之,專利局實無存在必要。」
倉頡輸入法有無需改進及加強處?
做英雄,統一天下? ...
[ Last edited by ddv001 on 2-12-2006 at 01:13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