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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歪理及鬧事者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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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5-5-2020 23:12: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29-5-2020 08:53 PM 編輯

人類對不同的現象,都會觀察,會思考,會提出不同解釋。不過有些解釋可能是正解,有些可能是有機會是正解但尚未證實,有些則不會是正解。如果我們有正常的思考,應該怎樣判斷呢?

首先,必須檢視解釋會否跟事實或官方說明不符。

如果是自然現象,有關解釋應當會符合觀測結果。假使不符合,我們可以尋找當中原因,例如會不會是觀察受什麼干擾?然後,我們會把那些干擾排除再進行觀察。假如把各種干擾排除,還是不脗合,就可以知道那個解釋不恰當。

如果是人為發明或製品,更應該留意研發者的說明,事物是他們製造出來的,他們比其他人了解得更多。當然,研發者也有時會擺烏龍,所以要結合整體成品的實際客觀判斷。但如果那製品有一定價值,獲大家認可,研發者擺烏龍的程度不會高。我們不應在沒有強烈證據下任意改寫和違反官方說明,除非透過嚴謹的事實證明其真確有誤。

其次,不可以存心歪曲事實,或者歪曲人家的話兒。

有些人,尤其是所謂的「民間科學家(民科)」或「玄學家」,永遠反感科學實驗,反感事實的呈現,他們只愛好空想。 為免使他們的空想落空,他們的口中總會聲稱出種種「獨門」的所謂「事實」,標籤自己是全世界上唯一掌握「正確」「真理」的人。要是實際的例證或官方的說話與自己的空想相反,他們會不惜扭曲它,來成就自己的空想。

過往錘子指出的E式思維、Ichirou指出的本輪說,都是企圖以另一個虛構妄想,來填補原先的虛構妄想的漏洞,為漏洞找藉口。那些藉口的運用,並不是基於甚麼有系統的理由,而是臨時的、隨機的。使用藉口後,其論說變得沒有必要地複雜無比。同時間,也沒有理據去支持這種複雜。這些都是扭曲事實,存心搪塞的特徵。

更過份的情況,是以歧義、闕義、斷章取義等手法直接曲解。舉個實例,倉頡五代官方手冊p.44~45這樣說:
上面所舉的輔助字形字例中,如“欠”、“夕”都選擇“⺈”形,“協”、“車”都選擇“十”形,“功”、“哥”都選擇“工”形,“世”、“虎”都選擇“七”形,這是因為所有的輔助字形都只『提出』主形,只要符合主形相同的大原則,形狀上長一點或短一點,寬或窄一點都適用。
受過正常高等教育、擁有正常中文理解能力的人,都應該讀得出作者的意思,是指上方舉出的所有輔助字形,都不會計較形狀上一些長短寬窄的變化,只要主形相同即可應用。作者只是以「⺈十工七」來作這段說明的例證。但那些厚顏無恥的、故意強姦事實的人,就會說:
手冊這裏只說了「⺈十工七」的變形可以很大,但並不代表所有的字元。手冊講的「提出主形」是指允許某些字元在某些方向可以變形,但不表示所有字元都可以任意變形。
只要是有正常閱讀理解能力的人,都會看出他扭曲了官方手冊的說話。如果官方只想說「⺈十工七」這四個輔助字形,就不會在一開始以「上面所舉的輔助字形」作為主語。這麼荒謬又明顯的誤讀誤解,如果是真心這樣想,他應該早就被學校測驗淘汰。如果他是故意強姦他人說話,那麼這人只會是理性討論的破壞者,別人遵守的規則他都不守,他是故意生事的。只有封鎖了他,禁止他惡意撒賴,才能維護理性討論。

這種人還很喜歡偷換概念,張冠李戴。例如他為了要繼續主張輔助字形的長短寬窄有限制,他這樣說:
《倉五手冊》第四十一到第四十五頁,《字母與輔助字形定義》,都是在講「字元辨識」,比如「囗與口的區別」,「丨丿與㇒的區別」,「與儿的區別」,等等,這些不是字元辨識嗎?
可是官方在這裏本來要說的,是某些看起來相似、實質上有差別的形狀,可以怎樣分辨不會混淆,它們的不同,並不是(或並不止於)一些長短寬窄的變化。但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就是會這樣強行歪曲,企圖誤導別人。

有時甚至連人人都一眼可見的事實,他都想扭曲。譬如是一幅清楚顯示着某個字形的圖片。他可以謊稱那張圖片曾被修改(然而事實上沒有),可以轉移視線說其他書籍上的那個字並非使用圖片中的字形(但這只是其他書籍的現象,跟圖片上字形無關)。當他要篡改事實時,總會有他的藉口。

再者,明顯的、故意為之的雙重標準,一定不符合真理。

有些人活在幻想中,他所謂的辯論只是為了不讓別人揭發他的幻想不成立,因此會用各種不同的藉口,也不會在意那些藉口自相矛盾。因為藉口只是他的手段,維護失實的幻想才是他的目的。

比如有人大力地主張:
「左右直連者必須從左到右取碼」,這是一條鐵律,鐵得不能再鐵的鐵律。
他並以此反對把「幾」字拆作「女戈大」。他自己卻把「敢」字全碼拆成「工大」,還說「其中工二者共用一橫,即是從中間斷開的意思。」跟他所反對的「幾」字拆碼,做法一模一樣。

那人甚至一邊說「我講的不一定正確,如果有錯誤請指出。」一邊用種種詭辯和語言偽術去逃避別人的指出,自詡他的「尹卂規則是目前唯一正確的倉頡規則。」「現在只有我的解釋,我對倉五手冊的解讀是對的,因此倉頡人最好是有一批熱心的人以我為核心,去討論倉頡問題,並且支持我去寫一個真正好的教材,同時在輿論上要舉到最高,否定其他不算好的教程與教材。」「總之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裏,現在除了我,又有誰敢講他真的能讀懂倉頡手冊,真的有一套完整的理論去解答倉頡的所有問題,真正能寫出一個好的教程呢。」這是更明顯的雙重標準。

還有,要動用訴諸人身的謬誤(人身攻擊),絕對跟理性討論為敵。

不過要注意,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批判他人就沒有犯訴諸人身的謬誤。否則父母責罵子女,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訴諸人身的謬誤了。同理,錘子指出有人帶着「E式思維」和「神槍手謬誤」,批評這些謬見不可取,並不能當作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指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這些個人因素包括與討論不相關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若進一步以此作為論證之基礎,而作出與前提不相關的結論,則是訴諸人身的謬誤。

就像有人提出了民科倉頡學說,因此受到錘子批評。之後,這人針對錘子個人,去所謂「人格分析」他,企圖以打擊錘子的人格、錘子的個人行為,來證明他對民科倉頡學說的批評理據不值得看,這就是訴諸人身的謬誤(人身攻擊)了。無論批評者的人格如何,根本與倉頡討論的理據無關。而且錘子本來正常討論,卻在過程遭受人格上的抹黑中傷,對錘子毫不公平。

剛剛在三數天前,前來踩場鬧事,高捧另一輸入法並肆意批評倉頡的某人,看到我與Ichirou都反駁他,就枉指我是Ichirou的「同夥」。今天又有另一個鬧事者,枉指我「是同一個人,即使不是,也可能是雙胞胎之類」。這些指責,既失實且毫無憑證,也跟指出拆碼的問題和例證沒有半點關係,這就是訴諸人身的謬誤。

倉頡的討論也好,任何事物的討論也好,需要的是理性討論。鬧事者對此有百害而無一利,也早已立了不講理的心,除了有效制止他們的生事行為外,沒有第二個更好的處理方法。請管理員大人當機立斷,維護大家講道理討論交流的空間。
發表於 29-5-2020 10:57: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馬拉一個錘子 於 29-5-2020 11:13 AM 編輯

必須感謝各位對事實的堅持,和指出錯誤的勇氣。從2018年發生的事便可看出,如果各位不堅持事實,維基教科書必然會慢慢被修改成他的那一套經不起事實考驗的原創理論。朱邦復先生早已經明確指出,「倉頡輸入法的部首,是以字形位置而非字義為準則」、「本輸入法係以視訊為主,不以字意定義字碼」。而有人要偷換概念,把白的說成黑的,黑的說成白的,以「重新敘述」之名,行「篡改原倉頡規則」之實,按他的理論,連取「瘸」等常用字都必須知道字源才會取碼。倉頡若被篡改成如此,則是我們的失職,是倉頡社區的不幸,是真正的「倉頡之劫」。

倉頡雖然是開放的輸入法,人人都可以在倉頡的基礎上修改製作新的輸入法,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隨意強姦原倉頡規則,並聲稱這是「發明人原意」。若此人是新創一「尹頡輸入法」,相當於在GitHub中Fork一份repo用於修改,那倉頡社區中沒有人會有異議。但此人要搶走原repo,便是令人無法容忍的,我們絕不可以坐視此事的發生。
 樓主| 發表於 29-5-2020 19:18: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29-5-2020 07:22 PM 編輯
馬拉一個錘子 發表於 29-5-2020 10:57 AM
必須感謝各位對事實的堅持,和指出錯誤的勇氣。從2018年發生的事便可看出,如果各位不堅持事實,維基教科書必然會慢慢被修改成他的那一套經不起事實考驗的原創理論。朱邦復先生早已經明確指出,「倉頡輸入法的部首,是以字形位置而非字義為準則」、「本輸入法係以視訊為主,不以字意定義字碼」。而有人要偷換概念,把白的說成黑的,黑的說成白的,以「重新敘述」之名,行「篡改原倉頡規則」之實,按他的理論,連取「瘸」等常用字都必須知道字源才會取碼。倉頡若被篡改成如此,則是我們的失職,是倉頡社區的不幸,是真正的「倉頡之劫」。

倉頡雖然是開放的輸入法,人人都可以在倉頡的基礎上修改製作新的輸入法,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隨意強姦原倉頡規則,並聲稱這是「發明人原意」。若此人是新創一「尹頡輸入法」,相當於在GitHub中Fork一份repo用於修改,那倉頡社區中沒有人會有異議。但此人要搶走原repo,便是令人無法容忍的,我們絕不可以坐視此事的發生 ...


對於尹卂所謂「有義字首」或「有義字形」的謬論,我在「形聲字分析並非實際取碼準則」裏綜合反駁,論證其謬。

借用當年沈紅蓮女士的一句說話(這說話還得朱邦復先生指示和確認)回覆他:
『在以「拼圖觀念」展述「倉頡編碼規則」所建立的編碼會與原來的倉頡編碼有非常少量的不同結果』:如此何不另創一輸入法?
現在尹卂就是不肯repo,不肯另創「尹頡輸入法」,而偏要強姦原倉頡規則,並聲稱這是「發明人原意」。這種人若有權,不但是「倉頡之劫」,更是真理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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